各高中:
根据中国科协颁发的《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条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 [2013] 01号《关于2013年举办第3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要求,在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四川省竞赛委员会决定组织我省高中学生参加第3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现将我省组织高中学生参加第3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30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预赛、复赛及决赛时间安排
1.预赛时间: 2013年9月8日(星期日)下午2∶30到5:30,共3小时。
2.理论复赛时间:2013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到12:00,共3小时;
实验复赛时间:2013年9月29日,共3小时。
3.全国决赛时间:2013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在大连市举行。
二、竞赛组织工作
1.预赛、理论复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各地不得自行印制试卷和参考解答。实验复赛由省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分。
各高中要认真组织好竞赛,严格竞赛考试纪律;竞赛实行回避制度,当年有子女、亲属或所指导的学生参加竞赛者,要予以回避;各地要确保试卷的保密安全,对违纪事件要严肃处理。
2.预赛的报名、考务及评卷工作,由各高中负责组织进行。
(1)各高中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本学校参加预赛学生人数与竞赛负责人、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报市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以利于省竞赛办公室准时向全国竞赛办公室报名、全国竞赛办公室及时寄给我们试卷。市竞赛办公室联系人:市教科所王 浩。邮编:625000,电话:2223270(办),手机:13508160786,e-mail:wahaol@126.com
(2请于2013年9月12前组织好预赛的评卷工作,严格评卷纪律,坚持按全国统一的评分标准阅卷。省竞赛委员会视情况组织专家或抽调部分市(州)学生试卷复查。
(3)预赛评卷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按照市竞赛委下达的人数,依据预赛成绩选拔推荐参加全国理论复赛学生;并请于2013年9月12前将登记表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发到wahaol@126.com;
(全省理论复赛人数1000人,各市(州)参赛学生名额于预赛报名结束后省竞赛委员会按照预赛学生比例下达)。
3.复赛、复赛评卷和省代表队选拔工作,由省竞赛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
按照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要求,全省只设一个理论复赛点和一个实验复赛点,复赛在成都进行,通知另发。
(1)请各学校组织获准参加理论复赛的学生按时于2013年9月21日到复赛点参加复赛。省竞赛委员会将统一组织评阅理论复赛学生答卷、并选拔成绩名列全省前70名的学生参加实验复赛。
(2)省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理论复赛和实验复赛总成绩择优选拔6-10名(含机动名额)优秀学生组成四川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省代表队组成后,省竞赛委员会将及时对省代表队安排适当的培训,以利参加全国决赛,争取赛出好成绩。第30届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组织,在大连市举行。
三、评奖
根据全国竞赛委员会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省今年设全国奖(即省赛区奖,下同)和省奖,全国奖与省奖分别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省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但不重复评选。省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人数严格控制评奖比例。
1.全国奖。全国奖设:省赛区一、二、三等奖,省赛区一等奖名额待定,全国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各省的预赛参赛人数及相关数据按有关规定确定下达名额,依据理论实验复赛总成绩评选;省赛区二、三等奖名额共950名左右,依据理论复赛成绩评选。
2.省奖。省奖设一、二、三等奖,名额为参加预赛学生12%,依据参赛学生的预赛成绩评选。
3.获奖学生的高考录取加分将依据当年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并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4.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获省赛区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他由省竞赛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并且不重复评选,一年只颁发一份荣誉证书(以登记表为发证依据,请各市州审查推荐)。
四、收费
为维持竞赛活动的开展,报名参赛学生应缴纳维持竞赛活动所必须的费用。参加预赛的学生交费为20元/人(含试卷、评卷、考务、办公等费用)。各高中留用3元/人;交市竞赛委员会17元/人。复赛考试收费另行通知。参赛学生的旅费、食宿费自理,建议所在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由于竞赛费用紧张,请参加决赛学生的所在学校支助省竞赛委员会2000元/人,以支助省竞赛委员会对参加决赛学生的培训以及参加决赛所必须的开支。全国竞赛委员会对每一机动名额要另加收费用约5000元。
各高中应交的款项,请于2013年5月25日前交市教科所王 浩老师。
雅安市物理学会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